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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6年“同行、同质、同创”计划(第二批)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9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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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联盟成员单位,全院各科室:

“同行、同质、同创”计划(以下简称“三同计划”)是由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(北京)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牵头实施,面向全国的战略性、创新性工程,旨在充分发挥国家医学中心的引领辐射效应,构筑医防融合高质量发展新生态。“同行”是指打破学科壁垒与地域界限,聚合医、研、产、防、控多元主体,构建开放共生、并肩奋进的协同发展新格局;“同质”重在确立行业标杆与技术规范,统一数据标准、质控体系与服务能级,筑牢均质高效、规范统一的医疗服务新基石;“同创”旨在响应国家重大需求与科技前沿,聚力核心技术攻关、畅通成果转化链条、激活数据要素潜能,打造多方共赢的创新发展新引擎。

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(北京)面向全国开展2026年三同计划(第二批)专项申报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申报内容及项目周期

(一)2026年三同计划(第二批)设置科研协同、数据应用二类专项。

1.科研协同专项:本专项对接传染病溯源预警与智能决策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,依托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(北京)临床样本与科研平台资源,聚焦传染病防控关键科学问题开展联合攻关。详见附件1:《2026年“同行、同质、同创”计划科研协同专项开放性课题申报指南》。

2.数据应用专项:本专项围绕医防融合数字影像一体化平台建设,推进传染病影像数据标准化治理与智能化应用,支撑临床诊疗与疾病预警双向协同。详见附件2:《2026年“同行、同质、同创”计划数据应用专项开放性课题申报指南》。

二、申报资格

(一)申报主体要求

1.三同计划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、社会组织等单位开放。

2.申报单位须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与保障能力,诚信状况良好,无科研失信惩戒与重大违法违规等记录。

3.鼓励联合感染性疾病专科联盟成员单位联合申报,鼓励跨领域、跨区域、跨境联合申报。

4.感染性疾病专科联盟成员单位、临床病原体信息中心哨点单位申报的项目,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。

(二)申报人要求

1.申报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,具备对应领域专业背景与项目组织管理能力。

2.鼓励45岁以下中青年担任项目负责人。

3.每位申报人同期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,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;主持有在研同类三同计划项目的负责人,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。

4.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,恪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,确保项目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。

三、经费管理

(一)三同计划经费支出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、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及项目合作协议约定。经费可用于与项目实施直接相关的材料费、测试化验费、数据采集费、创作制作费、活动组织费、咨询费、差旅费、劳务费、知识产权事务费等,不得超范围列支。

(二)项目立项后,经费统一拨付至申报单位账户,按照项目任务书的预算执行,按照申报单位的相关制度管理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1.申报人对照专项指南要求,填写《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(北京)“同行、同质、同创”计划专项申报书》(模板见附件4和附件5)。

2.申报材料经项目负责人签字、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,在规定截止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。

3.中心组织召开立项评审会,确定立项项目与资助额度,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,签订课题任务书。

4.2026年9月30日17:00前完成全部申报材料报送,逾期不予受理。各申报单位可自行设定内部申报截止时间。

5.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扫描件、可编辑电子版及相关附件材料统一打包,发送至中心办公室邮箱NCID_OFFICE@163.com,邮件主题命名为“2026年三同计划-专项类别-申报人姓名-单位”。纸质版申报书(一式1份,签字盖章)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。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8号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办公室,邮编:100015。

五、结题验收

(一)项目实行定期进展汇报与动态管理,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报送进展报告。

(二)项目执行期满后,提交结题研究报告、成果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,由中心组织专家开展验收。

(三)统一成果标注要求:所有项目产出成果(论文、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科普作品、平台、数据集等)须在显著位置标注:

中文: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(北京)三同计划资助(项目编号:XXX)

英文:Supported by Triple-Alignment Program of National Center for Infectious Diseases(Beijing) (Grant No. XXX)

六、监督机制

中心建立项目信用记录台账,对申报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科研失信、材料造假、违规使用经费等行为,视情节采取限期整改、终止项目、追回经费及限制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科研协同专项:伦辛畅   联系电话:18201094832

数据应用专项:曲亚兰   联系电话:010-84322024

八、附则

(一)本通知未尽事宜,参照《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(北京)同行同质同创计划管理办法》及实施细则、各专项申报指南执行。

(二)本通知由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(北京)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

附件

 1.2026年“同行、同质、同创”计划科研协同专项开放性课题申报指南

2. 2026年“同行、同质、同创”计划数据应用专项开放性课题申报指南

3. 2026年“同行、同质、同创”计划科研协同专项申报书

4. 2026年“同行、同质、同创”计划数据应用专项申报书

京地国传〔2026〕5号-关于开展2026年“同行、同质、同创”计划(第二批)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
附件1 2026年“同行、同质、同创”计划科研协同专项开放性课题申报指南.docx

附件2 2026年“同行、同质、同创”计划数据应用专项开放性课题申报指南.docx

附件3 2026年“同行、同质、同创”计划科研协同专项申报书.docx

附件4 2026年“同行、同质、同创”计划数据应用专项申报书.docx